隆銘綠能董事陳儀潔於今(26)日發布聲明,表示公司發布的三則重大訊息,及媒體相關報導不實,並指出隆銘公司現任經營團隊,疑似為個人私利採取抹黑手段,並要求《匯流新聞網》及《蕃新聞》移除並下架不實報導,否則將採取司法途徑捍衛公司及個人名譽。聲明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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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銘綠能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陳儀潔個人聲明稿
匯流新聞網於民國111年9月16日就隆銘綠能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隆銘公司」)所作報導,以及隆銘公司引述該等媒體報導和獨立董事聲明所發布的三則重大訊息,及蕃新聞於111年9月19日及111年9月20日就隆銘公司之報導,其中內容有諸多不實,本人身為隆銘公司董事,為維護本人及隆銘公司名譽,特此嚴正聲明澄清:
一、前述媒體報導中引述之違法指控諸多與事實不符
前述六則匯流新聞網及蕃新聞等媒體報導之內容,指涉前經營團隊可能涉有不當挪用等之經營疏失,該等指控於多年前即因有心人士質疑,已由公司向主管機關澄清。前述媒體報導之違法指控並非事實,尤其本人並沒有美國護照,該等報導竟指稱本人持有美國護照、恐怕早已脫產並潛逃至海外等內容,完全為錯誤不實的指控,更突顯該等報導未經詳實查證,而以扭曲事實之用語,傷害隆銘公司及本人之名譽,更已違背證券交易法散佈不實流言罪之規定。
二、隆銘公司現任經營團隊發布未經查證之重大訊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隆銘公司現任經營團隊於111年9月16日週五晚上主管機關已下班之21時28分,透過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之平台,發布未經查證之重大訊息,斷然引述該等內容,影響市場波動,除已貶損本人名譽外,恐另涉及證券交易法上之散布流言罪。本人已敦請主管機關就其作為及散播謠言之動機、目的,已涉法事實部份依法辦理,其涉法之事實及所需跡證,隆銘公司董事會及本人將積極配合提供。
隆銘公司竟又於111年9月19日晚上主管機關已下班之19時15分,透過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之平台,發布「公告本公司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有適用其發行及轉換辦法第7條第3項提前到期事由情形」,經與板信商業銀行確認得知,該重大訊息內容諸多與事實不符,不僅已造成與隆銘公司業務往來各利害關係人之疑慮,並導致隆銘公司受有財務及商譽之損失。此發放不實消息之行為,已有違反證券交易法之嫌,並請隆銘公司務必再次發布重大訊息更正及澄清。
隆銘公司原竟又預計於9月20日下午五點三十分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所幸證交所人員即時查證發現隆銘公司預計發布之訊息為不實資訊,因此要求隆銘公司暫停召開之。
三、隆銘公司現任經營團隊無預警刪除全體員工之門禁權限,罔顧全體員工及股東權益
隆銘公司董事會預計於2022年9月21日改選董事長,隆銘公司資訊部門竟於9月21日早上7時29分,臨時發布公告稱公司進行消毒,現任經營團隊竟指示公司資訊部門員工刪除隆銘公司全體人員之門禁權限,導致全體員工不得進公司上班,更有黑衣人在門口站崗,企圖干預董事會合法進行,後經隆銘公司董事會報警後順利召開並完成改選新任董事長彭國倫及總經理溫雅貴。隆銘公司董事會於9月22日召開董事會,隆銘公司竟於21日夜間11時05分又公告稱公司要消毒,全體員工又不得進公司上班,門禁亦全遭刪除。隆銘公司無預警連續停止公司兩日經營,導致隆銘公司之損害,罔顧全體員工及股東權益。
四、捍衛本人之名譽及隆銘公司之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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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流新聞網及蕃新聞選擇在過半數董事聯名召開董事會以改選董事長及經理人之敏感時機,大量引述匿名人士之不實爆料,且未向本人查證,據悉其似為隆銘公司之現任經營團隊為個人私利所採取的抹黑手段。此舉已造成隆銘公司及本人莫大之損害,為此特澄清如上,請匯流新聞網及蕃新聞移除並下架前述不實報導,否則董事會與本人將採取司法途徑捍衛隆銘公司及本人之名譽,以保障隆銘公司全體員工、股東及投資大眾之權益。
日期: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