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0日電)台中瑪莎拉蒂3惡少去年11月落網後遭收押至今,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召開合議庭,裁定張敦量延押2個月但解除禁見,李韋霖及陳勁豪則各以新台幣2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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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敦量等3人去年11月7日駕駛瑪莎拉蒂和宋姓男大學生發生車禍後,將宋男毆打致重傷,全案引發社會關注及譴責,宋男至今仍在復健,而張敦量等人案發後遭收押,並由台中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台中地院裁定收押至今。
台中地方法院14日召開合議庭,張敦量指稱曾透過律師提出希望以150萬元和解,而李韋霖則說要負擔100萬元,陳勁豪則以未打人也未架住人而沒有和解意願,但3人都向法院請求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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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方法院合議庭今天裁定,認為張敦量涉犯重罪伴隨有逃亡之虞,從24日起繼續延長羈押2個月,但解除禁止接見通信、收受物件等限制。
至於李韋霖、陳勁豪,合議庭認為2人在案中屬於次要地位,各命20萬元交保,但均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8月,且停止羈押期間每週一、週四都應在上午9時30分前向住處轄區派出所報到,且審理期間不得對被害人、證人危害或恐嚇。(編輯:唐聲揚)111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