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新竹縣一位林姓男子與陳姓女子去年才結婚,但兩人婚後感情不睦,經常吵架,且吵架時老婆陳女還會動手打人,甚至有次半夜偷偷把整鍋豬腳吃光。林男想要協商離婚,但陳女跑回娘家避不見面,林男只好向法院訴請離婚。而法院判決出爐,法官認定夫妻倆人確實已經形同陌路、毫無感情,婚姻難以延續,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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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林男與陳女去年3月結婚,婚後陳女住進林男祖厝,與公婆同住。不過兩人新婚不久就頻頻吵架,吵架後陳女還會動手打人,讓林男深感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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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住婆婆也指證,兩人爭執不斷,且家中在經營飲食小生意,但陳女卻常常從櫃檯順手拿錢花用,有次還在半夜把隔天要賣的整鍋燉豬腳全部吃光光。林男想與陳女協議離婚,但陳女卻跑回娘家避不見面,也不願簽字。而在審理期間,陳女從未出席,也沒有提出書狀聲明。
法官認為,夫妻倆人確實已經形同陌路、毫無感情,且實際上也已經分居多時,陳女離家未歸,又不願溝通,應就婚姻破裂負主要責任,認定兩人婚姻難以延續,判准離婚。(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