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7)日召開私校退場審議會,第3波專案輔導學校名單下午出爐,明道大學、環球科大、和春技術學院均入列。明道大學、環球科大改善期限至112年5月31日止,和春技術學院於110學年度起已停招,今天被令於退場條例施行後1年內停辦、最遲於明年5月13日前熄燈退場,成為依退場條例命令停辦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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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今天下午召開「教育部第一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第4次會議,由召集人、教育部政務次長劉孟奇主持,共有委員25人出席,出席委員人數已達全體委員人數2/3。
明道大學、環球科大、和春技術學院都是私校退場條例施行前已列入專案輔導的學校,其中明道大學與環球科大皆經出席委員1/2以上同意,符合退場條例第6條第1項第1款「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已有不能清償債務之事實或嚴重影響校務正常營運」,繼續認定為專輔學校,給予該校改善期限至112年5月31日止。
和春技術學院為退場條例施行前已列入專案輔導,且於110學年度起已停招,經出席委員1/2以上同意,該校符合本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有前條第1項第3款(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檢核結果為不通過)所定情事,經學校主管機關限期改善,屆期經檢核結果仍為不通過」,認定為專輔學校,並依退場條例第21條第5項規定,令該校於條例施行後1年內停辦。
第4次私校退審會指定發言人、教育部技職司副司長柯今尉表示,依據退場條例施行日期,和春技術學院最遲會在明年5月13日前停辦,但確切時間會再召開退審會討論;目前學校仍有70幾位學生,多數就讀大三大四,依照停辦時間,無法原校畢業,教育部會再做安置。
教育部表示,經本次退場審議會審議通過的專輔學校,除和春技術學院屬退場條例施行前已停招的學校,應於該條例施行後1年內停辦外,其餘2校,教育部會將名單公告於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台專區網頁,且後續將提退場審議會審議通過後,加派該校專任教職員、學生及學者專家至少3人擔任該校法人董事,並加派學者專家1人擔任監察人,以強化專案輔導學校的治理。
截至目前為止,教育部依據私校退場條例召開退場審議會,並公布的專輔學校包含高苑科技大學、大同技術學院、台灣首府大學、中州科技大學、明道大學、環球科技大學、和春技術學院等7校。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說,被列專輔的3校中,比較特別的是和春技術學院,該校在退場條例實施前即已被令全部停止招生,且未在限期內改善。因此,依據退場條例第21條第5項之規定,應於1年內停辦,此項規定並未給予改善期間,所以和春技術學院恐將在1年內停辦且解散董事會,並進入解散清算程序。
侯俊良說,如無意外,和春將成為退場條例實施後,第1所依據該條例解散清算的學校,校產亦將歸公,對於私校校產回歸公共,有重大意義。
私校工會指出,明道大學曾爆發掏空學費、境外生學工等弊案,近年財務狀況顯著惡化,被認定專輔學校且改善期至明年5月底,狀況危急,短期若不能解決財務缺口,將被命令停招。環球科大曾爆減薪爭議,近年因財務惡化也被認定為專輔學校。
私校工會表示,和春技術學院辦學長期存在爭議,曾涉人頭學生詐領補助款弊案,有諸多勞資爭議及大量資遣教師情形,辦學風評不佳,被教育部命令自110年度停招,今被確認為專輔學校後,確定於明年熄燈退場,成為依退場條例命令停辦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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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校工會認為,財務狀況與教學品質是一體兩面,提升教學品質有助於招生及改善財務,但許多私校反其道而行、飲鴆止渴,以犧牲教學品質節省開支,反而加速學校退場。類似明道大學、環球科大掙扎於財務及教學品質困境者恐怕不少,建議私校檢討財務惡化原因,積極改善教育品質,才能拓展生源及財源,若不得已必須精簡人力,也應提出優離優退方案,才能轉化為小而美的大學。
私校工會呼籲各校以退場私校為鑑,認清確保教學品質、正派經營才是唯一生存之道,否則一旦落入專輔,將快速被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