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南港區29日發生一起情殺案,一位40歲陳姓男子在大街上拿開山刀追砍29歲的葉姓前女友,葉女身中4刀送醫,所幸沒有生命危險。陳男光天化日下當街砍人,場面相當驚悚。而事實上,案發前3天葉女才向新北市海山警分局報案,指陳男多次騷擾,但警方沒有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受理,僅以家庭暴力防制法、恐嚇罪嫌受理,引發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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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本案,陳男和葉女為前男女朋友關係,但已分手約4個多月,陳男多次想找葉女談復合遭拒,他心有不甘遂拿出預藏開山刀到南港區三重路一帶盯哨,等到葉女出現後一路尾隨,雙方發生嚴重爭執,陳男情緒激動竟直接拿出開山刀朝對方頭臉、腹部、手部多處猛砍,警方獲報後出動快打部隊到場,陳男一見員警隨即棄刀投降,當場遭壓制逮捕並戒護送醫,於30號晚上遭到法院裁定收押。
遺憾的是,葉女案發3天前曾去新北市海山警分局報案,指陳男多次騷擾自己,但當時受理員警並未依跟騷法處置,對陳男開出書面告誡約制,而僅以家庭暴力防制法、恐嚇罪嫌受理,協助葉女申請保護令,但直到砍人案發生當天,保護令也還未來得及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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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山分局表示,葉女當時報案並未提告跟騷,但新北婦幼警察隊則認為,葉女所描述的情節已符合反覆或持續騷擾,構成跟騷法處理的要件,警方原則上應該同時使用家暴法與跟騷法處置,可以提供當事人更完整的保護。(編輯:倪浩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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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