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因台開內線交易案,去年遭判3年8月定讞並發監執行,趙建銘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憲法法庭認為,趙建銘沒有具體指摘終局判決有何牴觸憲法之處,核屬未表明聲請裁判理由的情況,依《憲法訴訟法》規定,裁定不受理。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趙建銘主張,終局判決刻意忽略有利於他的證據及上訴理由,也沒有在判決理由中詳述不採的理由,有牴觸《憲法》第16條訴訟權之意旨;終局判決將共同正犯所獲取之財物及財產上利益全部合併計算,有違罪責原則及罪刑相當性原則。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趙建銘認為,終局判決援用之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裁定,有違罪責原則及罪責相當原則、裁定未能充分反映內線交易不法行為的內涵,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聲請裁判憲法審查。
趙建銘於2005年間,與前台開董事長蘇德建、前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等人在三井日本料理用餐,席間蘇透露台開利多內線消息,返家後與父親買進台開股票,待股價上漲脫手,賺取價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