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訓練證書遭冒領 移民署循線一舉查獲12名失聯移工

▲ 移民署一舉查獲12名越南籍及印尼籍失聯移工、4名非法雇主和1名非法仲介,於8月中旬依法移送究辦。(圖/移民署提供)
記者賴正琳/綜合報導-2022-08-29 11:39:33
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接獲線報得知,轄內多處建案工地疑有外來人口非法工作之情事,故會同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及勞工局加強查緝。7月27日於工地內查獲之逾期外來人口不僅涉嫌非法工作,為獲取工作機會,更行使偽造之國民身分證或冒用國人身分,並參加職業安全衛生訓練,以取得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涉犯偽造文書刑責,為擴大偵查,新北市專勤隊持續清查罪證並對當事人曉以大義,最終一舉查獲12名越南籍及印尼籍失聯移工、4名非法雇主和1名非法仲介,於8月中旬依法移送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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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籍失聯移工阿香(化名,女,51歲)於工地遭查獲時為掩飾非法身分,出示偽造身分證的翻拍照片及冒用該不實身分參訓獲取之「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並堅稱自己為結婚來臺取得身分的配偶,惟經移民官帶返查證身分得知她為失聯移工後,始坦承於3年前欲向同鄉購買偽造身分證,但認為要價新臺幣4,000元太貴而拒買,僅留存該偽造身分證之翻拍照片,後續企圖應徵工作而經雇主要求出示證件時,即出示當時的翻拍照片以取得工作機會。阿香遭查獲後心有不甘,經移民官曉以大義後,供出其他失聯移工的住所,讓移民官循線一舉查獲。

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隊長莊懿強提醒,聘僱外國人前應積極查證身分真偽並將所提供之證件拍照或影印存證,而非法容留或是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申請聘僱之外國人從事工作,均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最高可處罰鍰75萬元。移民署並呼籲外來人口勿冒用他人身分或行使偽(變)照證件,也勿將個人身分證件借予他人使用,這些行為皆涉及偽造文書刑責,恐面臨最重5年之有期徒刑,移民署將持續打擊不法,展現執法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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