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持續推動多元繳款措施,自8月22日起,移送機關沒提供超商代收案款服務的行政執行案,只要應納金額在20萬元以下者,執行分署掣發的傳繳通知書將全面提供「虛擬帳號」繳款服務。義務人可直接持傳繳通知書至四大超商繳款,也可透過ATM、網路銀行、網銀App等方式將案款匯入個案專屬的虛擬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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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署表示,以往義務人欠繳稅捐、罰鍰或費用,經移送執行分署後,義務人需至分署或移送機關現場繳納,往返奔波,恐影響繳納意願。
自2008年6月起,行政執行署逐步推動國稅、地方稅、勞健保費用、交通罰費、環保罰鍰等主要移送機關,提供超商代收案款服務,後續新增分署臨櫃信用卡及行動支付服務,絕大部分的小額案件均已可直接持傳繳通知書至超商繳款,但仍有少數案件,例如:各縣市政府警察局、衛生局所開立之罰單等,因移送件數較少,難以規劃實施超商代收案款服務。
因此,去(2021)年6月1日起推動部分分署提供「虛擬帳號」繳款服務,並於8月22日擴大全國13分署全面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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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署表示,今後,義務人除可持印有個案專屬虛擬帳號的傳繳通知書至四大超商繳款(應納金額3萬元以下),也可使用全國ATM直接繳費,甚至不用出門,隨時隨地透過網路銀行、網銀App(應納金額20萬元以下)快速繳納,不受時空限制,省時更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