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公告《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引發各界撻伐、擔憂限縮網路言論自由, PTT更直言,此法通過,等同關站。NCC今(19)日表示,將持續蒐集草案各界意見、審慎研議調修,凝聚社會共識,針對部分非營利、較小型的業者,亦會考量免除或減輕其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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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擬納管網路平台如臉書(Meta)、批踢踢實業坊(PTT)、Youtube、Dcard的違法或假訊息,NCC昨天辦理第3場草案說明會,引發業者反對聲浪,其中PTT直言,中介法應管制大型商業平台,若要求資源稀少的PTT也遵守,幾乎等同「逼迫PTT關站」。
巴哈姆特副執行長陳建仁指出,真偽訊息如「論文門」等難辨,業者無法在短時間內判斷相關留言真偽,可能正、反意見都要刪除,以免挨罰最高500萬元罰鍰,恐損言論自由。
台灣連線(LINE TAIWAN)資深總監許惠嵐則憂心此法會將私人通訊對話都納管,質疑未來用戶的群組和私人通訊是否可能被加註警語?但LINE無法看到用戶加密訊息,主管機關不僅強行破壞加密技術的服務結構,更違背民主社會價值。
TiEA、DMA、DEAT等3大數位產業協會今天也發出共同聲明指出,目前法令制定不明,且要規管多樣態的網路數位業者,納管對象定義又顯模糊,倉促上路恐使業者無所適從,憂心此法不僅限縮網路言論自由,未來恐衍生競業惡性檢舉,連同數位發展亦恐受限制,建請暫緩立法。
NCC表示,目前3場說明會分別邀請相關業者、公民團體及專家學者共同針對草案內容提出建言。對於各界的批評指教,NCC一定會詳盡研析,調整草案文字與架構,並持續與各界溝通。
NCC指出,網路與民眾日常生活密不可分,目前網路的治理皆採業者自律,但自律在某些狀況成效不彰,無法解決所有問題,網路上層出不窮的詐欺、霸凌、兒少問題,或其他新興科技犯罪,各界皆要求政府部門提出解決之道。
所以,NCC於今年6月29日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全文後,各界紛紛針對草案定義、納管範圍、資訊限制令執行細節、知悉構成要件、免責條款設計、國內產業環境評估、救濟程序等議題提出建議,該會將審慎調修後與外界溝通,並邀集多方利害關係人參與,以凝聚社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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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提到,對於個別業者盼善盡社會責任,但因營運成本致難以配合草案義務等意見,將充分考慮,一併檢討,另外,針對部分非營利、較小型的業者,亦將考量免除或減輕其義務。
NCC說明,3場說明會所蒐集的意見目前尚在整理中,歡迎各界繼續提供意見,下週四尚有公聽會開放社會大眾參與,該會希望不間斷地與各界對話,建立數位守門人之社會公共問責基礎,推動適合我國國情的治理框架;後續的回覆意見以及草案調整內容會再向外公開並持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