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男台鐵車廂突喊「要殺人」! 一審依恐嚇公眾判3個月

▲嘉義地方認為,薛男舉動造成乘客在嘉義南靖車站停靠時紛紛走避,因此依恐嚇公眾罪判處3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圖/記者陳惲朋攝)
中央社-2022-08-12 16:33:23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12日電)49歲薛姓男子被控去年11月30日搭乘台鐵3167次南下列車,在車廂內大聲喊「我要殺人」,造成乘客在嘉義南靖車站停靠時紛紛走避,嘉義地院依恐嚇公眾罪判處3個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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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方法院的判決書指出,薛男於去年11月30日上午10時10分許,自台鐵嘉義水上站搭乘台鐵3167號車次區間列車欲前往高雄站,行經水上站與南靖站間時,薛男竟對車廂內不特定乘客大聲喊「我要殺人」等語,造成車內乘客聽聞後心生畏懼。

3167號車次區間列車於同日上午10時19分停靠南靖車站時,同車廂乘客立即下車紛紛走避,並有多名乘客告知列車長,第4節車廂有1名男子情緒不穩,在車內喊說「我要殺人、我要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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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站副站長當時立即報警,並廣播稱列車故障,要全體乘客下車轉乘下一班車,月台上陸續有乘客下車走避,約有3、4名乘客都不敢再坐車直接離開車站。

判決書表示,薛男矢口否認有任何恐嚇公眾犯行,並辯稱並未說要殺人等語;但乘客證詞具體明確,前後一致,非虛妄之詞,且列車長、南靖站副站長均為台鐵員工,與薛男素不相識,又無任何怨隙,無誣陷薛男必要。

嘉義地院審酌薛男在台鐵車廂內對乘客喊稱「我要殺人」,讓乘客心生畏懼,且薛男於列車行走時的密閉車廂進行,增加乘客恐懼感,對社會秩序及公眾安全造成危害,另衡量薛男恐嚇公眾方式以言詞恐嚇,且否認犯行態度,因此,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編輯:黃世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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