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網路資訊發達,許多上班族在應徵工作時,都會先查詢公司的過往評價做為參考。不過就有人因此被老闆怒告,不過結局卻是不起訴,內行也點出「脫身1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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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網友在論壇
Dcard上發文提到,媽媽兩年前從前公司離職,她便在網路平台留言分享分享母親的工作遭遇,語帶反諷意味的點出公司的優缺點,例如「沒有缺點,老闆是很貼心溫暖的人,知道員工缺錢所以會讓員工常常加班」等語句,但她恪守一大關鍵
「沒有指名道姓」,所以老闆想要告卻沒得告。
不過媽媽的另一名同事就沒這麼幸運,因為另一位同事直接用詳細敘述說明方式一項項列出來,包括勞基法、財務狀況、拖欠薪水等等,卻被老闆以「洩漏公司機密」、「妨礙名譽」兩理由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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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當時也代替媽媽安撫這名同事長輩「妳都是講事實與自身經歷,去警察局做筆錄只要誠實說明就好」,最後也成功接獲不起訴書,連法院都不用跑「由於她沒有洩漏公司產品機密,名譽部分也只是講事實當然也告不成,那時候老闆不爽想要再議也直接被駁回,所以只去一次警局而已」。
不少網友看完詳細過程也紛紛讚嘆「直接被法院認證欸」、「說話的藝術」、「你好棒,好人一生平安!」、「天眼通沒能繼續下去很可惜,不然真的是很好的網站」。(編輯: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