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0日電)高苑科大董事會與校方衝突多時,董事會3度要求解聘校長趙必孝,教育部近期發函,以趙必孝涉違反新南向專班招生規定「原則同意」解聘案,創下全國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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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苑科技大學日前遭民主進步黨立委范雲揭露,讓菲律賓籍學生在工廠從事無關學業的勞力活,違反時數等規定,教育部因此自111學年度禁止高苑科大招收境外學生。
後續董事會與校方頻頻互相指控,例如今年5月,校方便指控董事會逕自要求減薪、停招,但董事會反控遭到校方百般刁難、排拒,並數度要求解聘校長,但都被教育部以程序理由駁回。
教育部近期發函,以涉違反新南向專班招生規定,以及與停車場維護費短收涉案人員簽訂和解書,損害學校權益,「原則同意」董事會於4月28日的決議,依高苑科大校長遴聘及解聘辦法第7條解聘趙必孝。
教育部指出,校長出缺時,應於6個月內另行遴選。出缺期間,必須依照高苑科大相關組織規程,選任符合資格的代理校長,並報到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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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5月召開的私校諮詢會,才以董事會未如期捐資為由,建議教育部向法院申請解散董事會。知情人事指出,董事會曾表態要解聘校長,才願意捐資,教育部多次以程序理由駁回董事會請求,直到最近才「原則同意」,董事會也可能因達成捐資承諾,而免於被解散。
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今天接受中央社電訪表示,校長與董事會衝突,董事會應有權解除校長職務,這次的作法可說是一種尋求解套的方式。教育部是否合適過度干涉董事會的職權,也值得後續檢討。(編輯:張雅淨)111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