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審定會3度邀請出席說明 林智堅、陳明通皆未到場

▲台大審定委員會召集人蘇宏達今(9)日表示,審定會3度邀請林智堅、陳明通出席說明論文,但2位皆未到場。(圖/記者朱永強攝,2022.08.09)
記者李琦瑋/台北報導-2022-08-09 12:37:04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遭控其國立台灣大學碩士學位論文涉嫌抄襲。台大今(9)日召開記者會,認定林智堅抄襲余正煌論文、且情節嚴重,並經教務處核定撤銷其碩士學位;並提到,審定會期間邀請林智堅、陳明通3次出席說明,余正煌2次,最終只有余正煌來學校說明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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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由教務長丁詩同、主任秘書王根樹、社科院院長蘇宏達說明林智堅論文案審定狀況。

丁詩同說明,教務處於7月6至8日間接獲多封具名檢舉函,具體提出林智堅和余正煌的碩士論文有高度的重疊性,涉及抄襲,教務處便依照「國立台灣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確認受理,依規定交由2位學生原屬學院–社會科學院成立審定委員會審定此案。

社科院也依據處理要點規定,由該院院長蘇宏達擔任召集人,聘任校內外相關領域公正學者專家多人組成審定委員會,依照學術倫理調查處理程序辦理審定作業。

丁詩同表示,根據審定會審定書報告內容,論文中出現許多嚴重重疊抄襲內容,如摘要、第一章、第三章、第四章、結論都有大幅度抄襲,不符合基本學倫要求,確定余正煌、林智堅2篇論文有大量重疊的事實,教務處同意審定委員會建議的決定;審定會參酌兩位書面及現場說明,充分分析討論後決議,余正煌並無抄襲,而是林智堅抄襲余正煌,審定會認為情節嚴重,建議撤銷學位,教務處也同意審定書報告,並依照台大學術倫理處理要點第11點,核定撤銷林智堅碩論。

審定委員會召集人蘇宏達說明調查經過,所有委員均簽署保密及迴避聲明書,審定過程全程保密,所有委員不對外受訪;審定資料皆根據檢舉人與被檢舉人所提供材料,詢答全程有錄音做保存,其他資訊不在審定參考中;論文統計圖表比對、文獻比對、選舉研究架構均請相關專業教師進行比對並提出專案報告,由多人提出多份參考報告;審定會用電腦軟體比對論文,作為參考,在取得專案報告和電腦比對報告後,審定委員再進行逐章、逐節、逐小節,到逐段的比對做討論。

蘇宏達說,審定會期間邀請林智堅3次、指導教授陳明通3次、余正煌2次到校進行說明,但最終只有余正煌到校說明過1次;經過密集開會,最後委員針對所有抄襲認定,逐項採無記名投票,嚴謹完成審定。

蘇宏達說,最後審定會做成4項決議,確認林智堅與余正煌論文中存在違反學術倫理之抄襲;確認林智堅論文抄襲余正煌,違反學術倫理且情節重大;不同意余正煌抄襲林智堅論文;針對林智堅論文抄襲確定,審定會決議,撤銷其碩士學位。

針對媒體詢問審定書報告是否會公開在網路上,以及林智堅後續能否申訴?丁詩同回應,審查是秘密方式進行,核定後會通知檢舉人、被檢舉人審查結果,內容過程不會另外再公;被檢舉人不符台大裁定結果,可向教育部提出申訴,台大也會依照規定辦理行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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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根樹也說,所有裁定,當事人都能提出訴願,或後面必要的法律訴訟,都有救濟辦法。

對於外界認為陳明通護航林智堅,但今天確定林智堅抄襲論文一事,台大對陳明通是否有相關處置。王根樹回應,學校有接到關於陳明通的檢舉,一樣會依照學術倫理相關辦法做後續處理、調查及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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