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4日電)黃姓男子涉嫌違反保護令潛入胞兄居住的大樓,朝胞兄住家門口縱火,又對前來處理的員警丟擲自製汽油彈引發火勢。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全案,依妨害公務、放火等罪嫌起訴黃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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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檢起訴指出,43歲的黃姓男子曾對胞兄施暴,法院於民國110年間核發民事通常保護令,要求黃男2年內不得對胞兄實施身體不法侵害、騷擾,並應遠離胞兄住所至少50公尺。
今年5月28日上午,黃男以步行方式自胞兄所住大樓車道口進入地下室,再搭電梯進入大樓;同日晚間,黃男前往加油站購買汽油裝於寶特瓶,分裝在數個塑膠瓶內製成汽油彈。
翌日清晨,黃男故技重施到胞兄住處外守候,見胞兄出門即持預藏的菜刀衝去;黃男的胞兄見狀立刻關門退回屋內,黃男進而朝大門潑灑汽油並點火,造成鐵門、樓梯間鞋物遭火波及,黃男的胞兄也因此燒燙傷。
黃男縱火後逃往大樓頂樓躲藏,轄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社后派出所員警據報到場,黃男持刀與員警對峙,並點燃手中汽油彈朝員警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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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男持續逼近員警還大聲數數,員警見狀後退,黃男數到10時即朝員警丟擲汽油彈導致起火燃燒;員警退至樓梯間與持刀的黃男持續對峙,員警最後開槍制止,並逮捕黃男。
檢察官認為,黃男涉犯家庭暴力防治法的違反保護令罪、刑法妨害公務與放火等罪嫌,日前起訴黃男。(編輯:戴光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