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13期重劃土地點交 地主無法運用

▲議員何文海指出,13期重劃區道路完全開放通行之日遙遙無期,將點交的時間拉長,造成地主無法自由運用土地(圖/柳榮俊攝2022.8.2)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2022-08-02 13:41:14
台中市13期市地重劃至今土地點交僅完成約38%,台中市議會今(2)日進行專案報告,民進黨議員何文海質詢指出,13期市地重劃從2010年公告重劃書,到現在已過12年,重劃區連道路都還沒完全開通,地主無法於期限3年內申請建造執照並開工,連帶影響容積獎勵的申請資格;嚴重影響地主權益,他強烈建議,應自土地全數點交完成,始計算兩年內地價稅減半徵收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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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文海表示,13期重劃區自民國98年就開始重劃作業,至今已經過了十多年,仍有多條道路尚未開放通行,然根據第13期市地重劃辦法,土地重劃完成後3年內申請、並於3年7個月內取得建造執照,即有資格申請容積獎勵。惟起造人取得建造執照後,應於六個月內開工,地主礙於道路尚未完全通行,工程車不便進入等原因,不敢輕易申請建造執照,連帶影響申請容積獎勵的期限。


另外,根據土地稅減免規則規定,自辦理重劃完成(點交日)日起,地價稅可減半徵收2年,若地主遲遲無法起造自用住宅,便無法申請地價稅的減免,待2年減免期限過了之後,地主就要負擔相差近四倍的稅率。


何文海指出,13期重劃區道路完全開放通行之日遙遙無期,台中市政府一拖再拖,將點交的時間拉長,已歷任三屆市長,造成現階段已完成點交之地主也無法自由運用土地。加上疫情影響,國內缺工情形嚴重,起造人將難以發包。


對此,何文海呼籲,台中市政府除了要加速重劃完成速度之外,也應視情況延長獎勵容積的申請、以及地價稅減半徵收的期限。


市府地政局表示,第13期市地重劃區自99年1月間重劃計畫書公告後陸續展辦各項重劃業務,開發地區涉及考古遺址等文化資產保存等議題,需變更都市計畫以維重劃與文化保存並進,因此延長整體規劃期程。


地政局指出,此重劃區土地分配結果自110年4月27日起至5月27日止公告30日期滿,除公告期間提出異議及受異議土地影響需待異議處理終結外,餘仍有部分區域因重劃工程尚未完工,致無法辦理重劃後土地地籍測量而暫未能辦理登記作業,地政局已請施工廠商加速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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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局進一步指出,截至目前已囑託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土地1130筆,其中私有土地計1049筆,占私有土地總數1331筆的比例為78.8%,土地點交則需視該區域道路開放情形辦理,截至目前已完成點交筆數約335筆。


地政局表示,已完成點交的土地道路已開放,土地所有權人可自由進出及使用土地,未有影響獎勵容積的申請等情形。各完成重劃工程的街廓目前陸續辦理道路開放及配合辦理土地點交作業,後續除全力趕辦工程進度及異議調處外,也將視實際狀況滾動式檢討,以儘早交地於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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