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上學時摔壞物品,是否該由老師來賠償?一名家長表示,讀幼兒園的兒子在體能課,與同學玩耍發生碰撞時,不甚將手上的錶摔壞,雖然會再買一支新的給孩子,但家長主張「老師應該要賠償」,貼文引發網友熱議,紛紛怒轟「乾脆申請國賠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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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認知有問題?還是恐龍家長太奇特?」一名網友於《爆怨公社》轉發貼文,原來是幼兒園相關的社團中,有一名媽媽表示,讀私立幼兒園的兒子,在體能課時和同學玩遊戲發生碰撞,雖然沒有受傷,但兒子手上的錶卻掉在地上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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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媽媽打算重新買一支手錶給兒子,好奇發問「這個費用應該要自行吸收嗎?還是應該要請對方家長賠償呢」,並稱老師認為手表示課程中摔壞的「應該要讓老師賠償」,在文中請教其他家長都是如何處的?
貼文一出,網友氣炸開酸「家長的教育不能等」、「太奇葩了,他在捷運站被撞掉手機,摔壞了是不是也要捷運站賠償?」、「啥邏輯,自己小孩沒保護好自己的東西,怪老師?」、「可能要申請國賠了我想」、「是爸爸想法奇特,小孩這麼小就這樣教以後就變問題小孩」、「全家都玻璃」。(編輯:鍾怡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