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有不少人因求學和工作需求,而選擇於外地租屋,但想找到理想中的房屋相當耗時,倘若又遇到惡房東,真的會讓人苦不堪言!對此,就有一名年近40歲的房東,分享自己一年可賺200萬,但他坦言看不慣同行「1件事」,而讓租屋族淚喊「希望每個房東都跟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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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年近40歲的房東於
Dcard發文,表示自己有上一代留下的一棟大樓,從小到大都是過著衣食無缺的生活,身上也有不少存款,「所以我對我的租客一直都很慷慨」。他透露,自己的租客通常是大學生,而
他則在台中的大學附近,以10坪套房4至5000千低於行情的價格出租,「即使如此我一年還是可以得到約200萬的收入」。
不過,前陣子有位租客跑來和他請求,說「家人因為疫情失業,請問可不可以申請租屋補助」,還分享給他看日前
有位男大生申請租屋補助,房東卻跟每一戶人家說「因為X樓的弟弟去申請租屋補助,所以房租調漲1千」,讓他變成鄰居公敵的新聞。
原PO看完又生氣又難過,認為「明明房東就已經是社會中偏富有的人,為什麼還要跟窮學生計較那點錢呢?」表示從以前到現在,只要租客有困難,他一定二話不說減租幫助,「對我來說好好愛惜我的房子的租客,都是住在同一個屋簷下的家人」。
他也分享,
身邊有許多同行為了逃稅不申請補助,等到租客搬離後就被檢舉,「這樣有比較好嗎?希望能有其他房東看到這篇文章,哪怕只有一個,我也希望能對改善這個風氣做出貢獻,遇到逃漏稅的房東請勇敢檢舉,怕被找麻煩就等退租後再去檢舉,祝台灣能有越來越多的好房東!」
貼文一出,隨即掀起網友們激讚,「暖心房東」、「好人一生平安」、「希望這世上多一點善良房東...」、「原po心靈富足又善良,希望每個房東都跟您一樣」;甚至還有人跪求租屋地點,「我也想租你的房子」、「我的房東也是不太想讓人申請,求租」、「請問是在台中的那個區域呢?請問還有空房嗎?好nice的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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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內政部說明,申請租金補貼是房客的權利,並不需要取得房東同意,房東也不得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若房東片面禁止或要求拋棄申請,因對於房客顯失公平,房客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及民法第247條之1規定主張無效。
內政部表示,若房東以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為由,要求調漲租金或負擔所增加稅賦,因已違反定型化契約規定,房客除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主張該約定無效外,同時可以檢附相關事證向縣市政府提出檢舉及申訴,如經縣市政府要求房東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可依《消保法》第56條之1規定處3萬至30萬元罰鍰;又經再次命其限期改正但仍不改正者,並可加重處5萬至50萬元罰鍰,且得按次處罰。(編輯:陳雅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