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一名人妻抱怨,她把老公珍藏多年的哥吉拉模型公仔送人,結果換來對方的憤怒,甚至可能面臨離婚的命運,成為近期網友們最夯的話題。對此,擁有13年檢察官資歷的律師王齡梓就發文指出,原PO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丈夫的模型送人的行為,有涉及刑法竊盜罪,呼籲「夫妻間仍應該要尊重他方,並且多有同理心,隨意處分他人財產,已是違法行為,若因而婚姻不保,更是不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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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齡梓律師在臉書上PO文「配偶的東西可以亂拿嗎?」「大家都知道,別人的東西不可以隨便拿,否則就是偷竊行為,但夫妻間可以隨意處分他人物品嗎?」她指出,根據《民法》第1018條規定,夫或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也就是在法定財產制下(如有另外約定財產制,則另依規定),夫或妻是各自管理使用財產。
而《民法》第1003條雖然規定,夫妻於日常家務,互為代理人,「但這限於日常生活事務。」例如代為收受掛號信、包裹,代為繳納房租、水電費、此類生活事務,至於各別財產仍各自管理使用。
王律師解釋,
原PO未經許可,擅自將丈夫的模型送人,已逾越日常生活的代理,而有涉及刑法竊盜罪之虞。不過,另據《刑法》第324條規定,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間,犯竊盜罪者,得免除其刑,且若為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犯本章之罪,需告訴乃論,侵占則有準用規定,
「也就是說親戚配偶間的竊盜、侵占,需要提告,司法機關才會受理,而且可以免刑,這是考量法不入家門的限制性,畢竟是家人間的糾紛,刑罰不要過度介入。」
最後王律師提醒,「隨意拿取、處分他人的物品本來就是不對,縱使夫妻間沒提出刑事告訴,兩人還是會產生芥蒂隔閡,許多網友回應,若是老公把人妻心愛的包包輕易送人,人妻也會生氣抓狂吧?!夫妻間仍應該要尊重他方,並且多有同理心,隨意處分他人財產,已是違法行為,若因而婚姻不保,更是不值呀!」。(編輯:詹鎰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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