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於昨(13)日發布對經濟部推動離岸風力發電,要求獲得遴選分配容量的開發商必須依據產業關聯方案落實在地化政策,以及興達港疏浚作業的執行情形提出糾正案,對此,經濟部工業局今(14)日回應,針對監察院提出的糾正案內容虛心接受,後續並會就糾正案的內容研析後進行回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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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推動離岸風電發展,在兼顧能源政策與產業政策下,
搭配在地化政策,希望能促使產業扎根,並帶動就業與發展。
經濟部說明,在地化政策的擬定,是經由和國內各零組件的業者、
風機系統商及開發商座談方式凝聚共識,並依產業能量期程分階段、
不同年度進行落實項目的安排,而落實的方式,包括在地投資、
在地採購、在地合作三種方式,均屬符合要求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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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指出,執行至今日,各項目的進行成果進展不一,例如基樁、
陸上變電站及塔架,國內的生產量能均已達到要求,
而在水下基礎部分,國內業者在銲工人才儲備,
台灣供應鏈業者學習能量的建立,也在疫情的影響下未如預期。
為了辦理興達港疏浚作業,經濟部能源局已於2018年委託高雄市海洋
局辦理浚深作業,歷經多次地方協調作業,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配合離岸開發業者於 2022年7 月完成水深7米浚深,後續搭配海拋政策方案,預定在2023年啟動
水深8米浚深作業;高市海洋局為二類興達漁港管理機關,
能源局將持續配合協助海洋局辦理浚深作業,以達港口永續發展。
另外,經濟部也提到,人才培育永續經營的部分,迄今已培訓 1,164人次,並協助培訓國內外業者達 69 家。經濟部表示,後續會以務實的態度檢視業者能量,
同時就監察院的相關意見,
務實檢討台灣在地化策略與相關落實的期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