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3日電)涉施暴立委高嘉瑜的林秉樞認為新北地院審案有偏頗之虞,聲請法官迴避,經一審遭駁回後提起抗告。二審認定依卷內證據,未達足認法官執行職務確有偏頗之虞而駁回,全案確定。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林秉樞涉嫌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施暴,新北地檢署今年1月依偽造文書、妨害祕密、私行拘禁、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傷害、恐嚇等8項罪嫌起訴。
案件移由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合議庭認為案件有違善良風俗之虞決定不公開審理;林秉樞認為本案違反法庭公開原則,且辯護人未能依法閱覽卷證等,以合議庭審理明顯背離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侵害被告受公平法院審理權利,聲請法官迴避。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新北地方法院另一合議庭審理迴避案後認為,林秉樞的聲請,部分是出於對法律、事實或法院運作實務的誤認或主觀的臆測,他只是出於片面懷疑,未提出其他具體事證釋明3名法官有不能公平審判而應迴避的情形,他的聲請無理由裁定駁回。
林秉樞不服提起抗告,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日前認定,林秉樞主張聲請法官迴避的事由,並未釋明承審法官有何應迴避情事,且查卷內證據,也未達足認承審法官執行職務確有偏頗之虞情事,原裁定駁回並無違誤,因此駁回抗告,全案確定。(編輯:李亨山)111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