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經發局今(7)日上午召開「水湳經貿園區營運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預計成立園區營運管理中心,並向進駐的事業單位、機構和協進會等組織收取管理費,但現場地主一片罵聲,不但反對市府收費,還痛批市府無作為,導致園區內抵費地雜草幾乎與人同高,遭人棄置垃圾和廢棄車輛,區內電桿也沒下地,發生變電箱多次爆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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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林祈烽表示,經發局早就應該要成立園區管理營運中心,怎麼會拖到現在才想要成立?而且重劃區本來就有平均地權基金可運用,結果市府沒有管理又想向地主收費,難怪地主會大反彈;他要求經發局要趕快修正自治條例,不得再向地主收取管理費用,應由市府從平均地權基金編列預算來支應。
經發局指出,為落實水湳經貿園區發展定位及目標,將智慧城市技術以創新之理念實踐應用於城市調適與發展,以本園區為示範場域,追求城市永續發展,因此制定台中市水湳經貿園區營運管理自治條例,希望透過地方自治法令,把水湳經貿園區變成「特區」,未來實現低碳城市、智慧示範園區及創新平台等園區未來發展,都有所規範及依據。
多位地主在得知市府訂立自治條例就是要向他們收費,氣得大罵市府自重劃區完工交地後就無所作為,地主都已有繳交地價稅,為什麼還要跟地主收費?趙姓地主批評,市府原來就有平均地權基金,不應該再從地主端這邊來收取維護清潔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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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姓地主說,水湳經貿園區交地後,土地由地主使用,點交後市府就應設置園區管理中心,而非交地後又拖了那麼久才想到要設置管理中心;現在園區內有些土地雜草叢生,抵費地內草長得比人高,電桿也未地下化,還經常發生電筒爆炸的問題。
地主還表示,園區內的土地大多是祖產留下來的農地,在徵收時就已被徵收60%,創研二的公告地價現在都比十二期的地價更高,地價稅也比其他地段高,結果還要被市府收管理費,一點都不合理,他們堅決反對徵收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