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近日發現一位11歲男性男童,竟因積欠上百筆高速公路通行費被移送執行,執行人員察覺有異,調查後發現是陳童父親將汽車登記其子名下,才讓小小年紀的陳童遭移送強制執行。另發現陳父還有積欠多比道路交通違規罰鍰,亦遭移送執行,桃園分署於今(6)日派員至陳父戶籍地現場執行,促其儘速處理欠費與罰鍰,以免財產遭強制執行。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桃園分署表示,11歲陳姓男童積欠高速公路通行費竟高達128筆,經查才發現是陳童父親將車登記在陳童名下逃避責任,實際上車輛均為陳童父親駕駛使用。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桃園分署6日派遣執行官至陳父位於龍潭區的戶籍地現場執行,但現場未獲會唔陳父,經詢問鄰居,鄰居表示陳父應該是去工地上班,平日他都帶著小孩還有老婆一起出門工作,沒有相關聯絡資料可提供。執行人員只好在義務人戶籍地留下現場執行通知,督促儘速處理陳童欠費與自身罰鍰。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不應僅為逃避責任,而將車輛登記在無能力負擔之未成年人名下。欠繳路邊停車費、ETC通行費與交通罰鍰的義務人,收到繳款通知後,應主動於繳款期限內自行繳納,勿持有僥倖心理,否則將被移送強制執行扣押存款、扣押薪資。(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