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省錢和便利,許多人會購買電動自行車後進行改裝,無意間增加交通意外發生的機率,而部分移工也會改裝電動自行車。勞動部提醒移工應購買有紅色閃電合格標章電動自行車,違規最重得沒入車輛,並呼籲勿擅自改裝,請雇主及仲介協助宣導;另擬將新修正交通安全宣導事項納仲介公司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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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在20日發布新聞稿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於今年5月4日修正公布,將電動自行車納管,未來電動自行車需合格掛牌才能上路,騎乘沒有合格標章的電動自行車將遭沒入,另擅自改裝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將最高處新台幣5400元。勞動部說明,因電動自行車價格相對低廉,是移工在台工作期間重要的代步工具之一,且部分移工透過改裝,以提升電動自行車的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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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強調,未來需合格掛牌的電動自行車才可以騎乘上路,未依規定領用牌照上路,將處以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移交保管;未經審驗的不合格車輛,即電動自行車沒有黏貼紅色閃電標章,不能領取牌照,騎乘不合格車輛上路,經查獲將直接沒入。此外,審驗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如為讓車速更快,擅自改裝變速裝置,將罰1800元至5400元,合格車改變一般裝置,如改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等,也會處最高1200元罰鍰。
勞動部表示,為避免移工觸法受罰,或車輛遭直接沒入,請雇主及仲介公司協助向移工宣導,應購買及騎乘審驗合格車輛,檢查是否有紅色閃電圖示的合格標章;騎乘電動自行車時,應配戴安全帽及禮讓行人,不可超速、不可載人、不可酒駕。勞動部並規劃將新修正交通安全宣導事項納入仲介公司評鑑項目,透過仲介公司向移工及雇主宣導,以保障移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