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演員的青春最寶貴?演員是吃青春飯的?可是我想當有趣又有故事的(老)演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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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底,我在巡演林奕華導演的舞臺劇《男人與女人之戰爭與和平》時,一位影迷送了丹麥哲學家齊克果(Søren Kierkegaard)的《百合.飛鳥.女演員》給我,她在封面內頁摘錄下書中這段話:
一個女人並不是在十八歲的時候成為演員,而是在三十歲或者更遲她才成為演員。
並註明:
獻給:
我未來最敬愛的
女演員,女藝術家:
林依晨女士。
當時對她這樣的期許我真是又惶恐又迷惘,因為在同年初的腦部手術過後,我其實對於自己在戲劇這條路上的能耐開始產生質疑,不僅僅是體力、耐力、意志力,甚至包括能挑戰的角色類型。
當時的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術後整整兩年的時間,會以兩張個人專輯、一本類遊記書、一部舞臺劇裡並不特別吃重累人的角色度過。我明白這是經紀人擔心我身心狀況下所能做的最好安排,我也盡了當時所能盡的最大心力完成這些工作,但那種極度想回歸影視拍攝工作的渴望,和不確定自己能否勝任的恐慌與不自信感,交相拉扯著讓我根本看不清自己的模樣。
後來,說服自己慢下來生活與工作後,身體終於慢慢恢復了,在跨入「三十歲」這個特別關卡的前後,幸福也幸運地又塑造了一兩個具代表性的角色。
十八歲,恰恰是我出道的第一個年頭,青春正茂,熱情正盛,雖非花容只有月貌(似滿月時的飽滿臉蛋兒),卻有著超額高漲的樂觀與積極,以此順利消解了不少入行後的不熟悉和不適應(當然,還是有部分始終不願妥協、不願適應的地方)。那樣青春的年華熱切呼應著許多同樣青春的角色,但飾演她們的我漸漸明白,「她們」無論是嬌憨羞澀、刁蠻搞怪,終究還是在一定範圍的光譜之內。
三十歲,有了十數年的積累,演員本身和同樣年齡層的角色們,質地都會有一定程度的層次和複雜度產生,不是絕對,但相較於十八歲,總是有了更多的故事可訴說,讓人想一探究竟……
女演員的青春最寶貴?演員是吃青春飯的?可是我想當有趣又有故事的(老)演員啊!過了三十歲,「演員」更豐富的光采色澤才開始要慢慢顯露展現。八十多歲的茱蒂.丹契(Judi Dench),雖然眼力已經讀不了劇本,但只要有人唸給她聽,她還是能夠塑造許多奇異而有魅力的角色,那是我最終想達到的境界,而中間這數十載,我還有很多時間與空間去拓展和實驗~
非.常.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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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做自己,為什麼還要說抱歉?》,聯經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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