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dpanda月初對會員發出通知,自6月7日起開始針對消費者收取「平台服務費」,第一波以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縣市率先開辦,無論美食外送或生鮮雜貨,北北基每筆收取5元,桃園市、新竹縣市每筆收取3元,遭到消費者大動作反彈,怒批foodpanda「割韭菜」。根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後簡稱行政院消保處)統計,截至6月15 日止,相關申訴案件已高達83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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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消保處今(17)表示,統計截至6月15日止,針對foodpanda收取「平台服務費」事件,消費申訴案件高達831件。行政院消保處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已在6月10日召開會議,請台北市政府(foodpanda設立登記於該轄區)儘速依消費者保護法進行行政調查,確認收取平台費是否違反消保法及民法的規定,並請6地區地方政府儘速處理消費申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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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消保處指出,已請foodpanda積極處理消費申訴案件,該公司允諾在接獲各縣市政府消費爭議案件後,依個案協商討論。《NOWnews今日新聞》進一步詢問foodpanda,業者表示,
為配合全球政策,此次平台費通知時間較晚,也清楚聽到各方的反饋。
未來平台將會加強資訊揭露與溝通,並積極協助消費者處理各項消費問題,盡力提供消費者最經濟實惠的服務。
行政院消保處也提醒消費者,若是與foodpanda產生消費爭議,可依消保法第43條以下規定,向消費者保護團體、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進行線上申訴,另應完整保留各項訂單資料,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