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5)日是警察節,花蓮警分局一名25歲林姓員警,凌晨舉槍自戕、送醫不治,另有一名25歲的柯姓員警國道警察,在14日在擔服凌晨勤務時,突在國道3號上舉槍自戕,目前仍在搶救中,事後遭爆是被任職單位的林姓所長霸凌,但也有傳出輕生動機為感情因素。對此,國道公路警察局督訓科調查後指出,柯員自戕確係感情因素與霸凌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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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國道警察局提出五點,首先是經解鎖柯員手機後,發現相關對話內容,確有輕生念頭,但自戕確係感情因素;第二,網傳line截圖徐小隊長對於柯員打掃不力,於群組內公開影像檢討乙節,經查確有其事,惟事發時間係110年10月,相隔八月有餘、管理確有不當,依規定記過一次處分,並調整服務地區;第三,有關徐小隊長擅自在公家備勤室內馴養龍貓(絨鼠)乙節,經查亦確有其事,渠使用空調櫃及手提寵物箱,有竊取公用電能之嫌,本局將蒐集相關事證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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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另該分隊長及大隊長考核監督不當,各予加重申誡二次處分;最後,國道警局稱,若再發現另有不法或違規事證將持續調查,勿枉勿縱。(編輯:林莞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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