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眼案」判決出爐!屏東男遭處5年徒刑 村民:太輕了

▲屏東高樹鄉楊男,因不滿超商店員提醒戴口罩,怒挖對方眼睛造成重傷。(圖/翻攝畫面)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2022-06-14 12:38:04
去年間,屏東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事件,一名潘姓女超商店員(29歲),因好意提醒楊姓男顧客(51歲)戴好口罩,不料卻慘遭挖眼毒打,導致潘女鼻樑粉碎性骨裂,雙眼受重傷,還險些失明,案經屏東地方法院審理,今天(14日)依重傷害等罪,判處楊男5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聽到判決後,當地村民則無奈表示「判太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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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楊男疑患有精神疾病,日前在超商購物時,就質疑過潘女態度不佳、看不起自己,去年9月間,楊男又回到同間超商,聽到潘女提醒要戴口罩後,就突然暴怒跳入櫃台,對著柔弱的潘女一頓拳打腳踢,過程中還用手臂勒住對方,並挖其雙眼,最後在數名警員合力之下,才被壓制逮捕。

村民則指出,楊男在當地是頭痛人物,曾因路旁犬隻朝他吠叫,楊男就發怒「咬死」小狗,另外過去也有攻擊他人的紀錄,早在去年6月底,有一名婦人被他持刀砍傷,所幸店家出來攔阻才沒有鬧出人命,楊男事後被強制住院治療一個多月,經評估狀況穩定返家,豈料沒多久,又發生挖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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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後,楊男立刻被強制送醫,去年11月出院,隨即被檢方聲押獲准,並依法起訴,案經審理,屏東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楊男5年有期徒刑,但村民卻認為,這個刑責時在是太輕了,應強制送醫收容治療。(編輯:陳苾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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