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藝人柯以柔與名廚郭宗坤在2011年結婚,但2017年爆出婚變,柯以柔指控郭宗坤與餐廳女員工出軌,訴請離婚並求償120萬元。兩人離婚官司纏訟多年,一審判准離婚且郭男須賠償40萬元,而高等法院二審判決今(14)日出爐,維持一審判准離婚與郭男須賠償40萬的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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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本案,柯以柔與郭宗坤結婚後經常大曬恩愛,不料郭宗坤2017年被媒體爆料與餐廳女員工過從甚密,柯以柔無法接受遂向法院訴請離婚。而婚變後的柯以柔也重新回到大眾視線,順利開創事業第二春。
雖然郭宗坤始終否認有出軌,且尋求與柯以柔復合並調解,但是柯以柔離婚意願堅定也無意調解,而高等法院今日二審判決出爐,駁回郭宗坤上訴,維持一審判准離婚且郭男行為確有疏失須賠償40萬的判決,全案仍可上訴。(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