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中市劉姓女士控訴員警追進民宅強行要求酒測,造成她從梯摔傷一事,台中市警五分局今日上午做出說明,警方表示劉女違規駕駛,經警方鳴笛示警仍拒檢,駕車逃逸至住處社區時才下車接受員警酒測棒初?酒測,顯示有酒精反應,之後卻即拒絕吹測酒測器,並快?跑進民宅躲避警方執法,至於員警鍥而不捨進入社區嚴正執法,是否過當?督察組已著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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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第五分局說明,東山所員警執行6月11日2時52分巡邏勤務,發現一部自小客車於北屯區東山路一段、翔順路口左轉進入東山路一段503巷34弄時未打方向燈,經員警開啟巡邏車警示燈、警鳴器、按鳴喇叭示警停車,駕駛人仍不停車。直至抵達住宅社區門口,因該社區路口有鐵門阻隔,待車輛停於鐵門前,員警立即下車敲窗示意接受攔查,為駕駛仍不下車,等待社區鐵門開啟後,加速進入社區內後才下車接受盤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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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告知駕駛上述違規,並詢問為何不配合接受攔查,駕駛稱自己有重聽,詢問過程,警方聞到劉女身上散發酒味,經以酒精檢知器初?試吹,呈現有酒精反應。警方告知依法須實施酒測,並告知相關吹測規定,駕駛聽聞後仍表示未飲酒,警方依法現場讓其休息15分鐘,並提供杯水漱口,惟過程中駕駛消極不配合警方實施酒測,警方全程多次告知劉女酒駕拒測之法律效果,期間劉女為躲避警方告知權益事項,而有跑進入其住宅,警方考量拒測影響民眾權益甚鉅,未完成相關事項告知,遂有暫阻民眾逃跑之行為。
分局表示,員警對劉女違規拒檢且逃逸的行為,鍥而不捨地追查屬合法,但執法過程是否合宜,督察組已進行細部瞭解。至於劉女士是否要提出告訴,警方尊重她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