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女子在上個(5)月28日遭前男友家暴,和家人討論後決定從台南搬到高雄左營,沒想到幾天後,6月8日晚間9點多左營分局就接獲報案,女子因家暴重傷已經進高雄榮總急診,在隔天晚間10點左右就因多重器官衰竭死亡,高雄警方遂以傷害致死罪轉通報台南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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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左營分局在6月8日晚間21時55分接獲報案,報案人稱姊姊受傷送榮總急診,啟文所至榮總處理,報案人表示其姊姊日前在台南被打有受傷,但她不清楚狀況,要等被害人清醒再說,員警現場告知其權益,並提醒她至所提告。
翌日,被害人家屬晚間20時52分到派出所正式報案,表示被害人凌晨清醒曾告知,上個月28日在台南市中西區家中遭前男友徒手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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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文所受理後隨即通報台南市警察局(案發生地為第五分局),並依職權通報家暴中心,沒想到被害人於當晚22時03分就因多重器官衰竭死亡,啟文所於23時25分許接獲榮總通報,隨即請家屬至派出所,家屬於翌(10)日凌晨3時到派出所製作第二次筆錄,本受理完畢以傷害致死罪通報台南市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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