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農委會日前一紙公文給各級農會,鼓勵農民在不影響農業生產前提下,提供移工在休假日從事「農事體驗活動」。農委會強調是體驗與文化交流,而非雇傭關係,此說法在農業圈引發諸多討論,甚至公文中強調,如果有不知情人士誤解舉發非法雇用外籍移工,可跟權責單位說明,這是「農事體驗活動」,以避免紛爭。然而該公文恐怕觸法,勞動部官員指出,依就業服務法規定,移工未經許可就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而工作定義並非以形式上之契約型態或報酬與否加以判斷,若外國人有勞務之提供或工作之事實,即令無償,亦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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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薛鑑忠表示,移工在台灣可以有合理的如擔任志工等社會參與,但若未經許可工作,只要有提供勞務事實,就算無償也是就業服務法中從事許可外「工作」,若有檢舉地方政府將依個案事實認定。薛鑑忠提醒,若違反該法可處僱主15萬至75萬元罰鍰、移工則會處3萬至15萬元罰鍰,廢止聘僱許可並令其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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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官員則認為,農業缺工是事實,在移工工作之餘,也想認識台灣農業,未來他們也會回到家鄉,也希望了解台灣農事經驗;加上很多農民在採收期,也有人力需求;由於這些工廠移工從事農業,不能有雇傭關係,因此,開放移工從事農事體驗,是滿足移工假日活動與需求,同時也想學習,農民也在體驗過程,也順便完成農業工作,認為是一個滿足大家需求的方式。
根據內政部移民署統計,到今年4月為止,失聯移工數量為6萬4573人;不過民間和農村都心知肚明,這些失聯移工大多數都受雇於農村,從事採收、畜牧、養殖、耕作、包裝等等各式農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