蘿蔔棒子並行!「固定污染源」定檢設好學生條款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處長蔡孟裕今(8)日說明,「好學生條款」鼓勵業者自主管理,針對技巧性規避稽查業者也新增強制檢測。(圖/記者許若茵攝,2022.06.08)
記者許若茵/台北報導-2022-06-08 11:06:21
現行固定污染源定檢具有不易稽查、非必要檢測過多等4大難題,環保署修正發布「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處長蔡孟裕今(8)日說明,本次以「量少、質精、有效管理」為修正重點,明定「好學生條款」鼓勵業者自主管理,針對技巧性規避稽查業者也新增強制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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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污染源營運管理可分為污染源新設階段功能性測試的許可檢測、自我維護管理的定期檢測,確保固定污染源常態性能符合相關管制規範、設備運作狀況,並可依檢測狀況作為固定污染源申報空污費/排放量的計算依據。

不過國內定期檢測現況有4大難題,包含數量龐大,非必要檢測過多,消耗檢測資源、檢測並未銜接許可制度,公正性與代表性有疑慮、環保機關不易執行稽查檢測、檢測規定分散,業者查閱不易等問題。

對此,蔡孟裕解釋,環保機關定檢管理人力負荷高,全國平均每年每人需監督檢測、審查51件,台中市更高達205件,檢測公司方面每年每間平均負荷207.86件,每組人力最高每年更是要負擔91.91件。

蔡孟裕指出,現有的定檢未與許可制度銜接,外界對於公正性與代表性有疑慮,檢測條件與申請許可期間不一致,會有許可、定檢數據差異過大情況,且定檢數據失真,會讓污染源排放申報量降低,減少應繳交的空污費。

蔡孟裕坦言,現有監督機制無法落實,公私場所會技巧性規避稽查檢測,環保機關曾遭遇工廠稱今日未操作、臨時故障、大門深鎖或無人應門情況,且實際上設備卻仍有正常運作溫度、設備是在稽查人員進到廠內時就會「故障」,也僅留有外籍員工應門或相應不理;另現有定檢規定散落在20多個公告與法規內,業者不易查閱。

因此環保署以「量少、質精、有效管理」為主軸,修訂固定污染源定檢辦法,蔡孟裕分享,首先是鼓勵業者做好污染源自我管理,並設置「好學生條款」,檢測頻率分為5級,第一級是每3個月、第二級每半年、第三級每年、第四級每2年、第五級每3年。

蔡進一步說明,現有檢測頻率分為每季、每半年、每年定檢,但若業者操作良好穩定,連續2次排放濃度低於排放標準50%,且檢測值差異在20%以內,就可按次申請減少檢測頻率,若業者連續2次排放濃度都達標準10%以下,差異值差異在20%以內,還可直接調整至第五級,也就是每3年定檢即可,預估將有40%企業可以受惠,每年平均也可減少3800萬元檢測費用。

只是蔡孟裕也直言,若企業未能維持「好學生」申請條件,將回復前次頻率級數,要是企業「給臉不要臉」,連續2次都未能維持,除回復至公告頻率級數外,也會更動或是增量操作許可證製程排放。

為讓現有的定檢與許可制度銜接連結,蔡孟裕說,若是定檢超標,就要「回頭看條件」,若有涉及改善或改變許可證核定內容,就要重新申請許可,變更操作條件,而定檢計畫是延續許可證試車程序檢測,也不會增加主管機關與公司場所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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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特別注意的是,蔡孟裕表示,本次新增地方主管可以指定並介入查核,希望改變無預警加查時業者規避檢測情況,若是定檢與許可檢測差異達50%以上、有繞道排放與短報偷排等重大情節等未能落實自主管理者,或是3個月內因故無法稽查達2次等違規潛勢高對象,應於主管機關指定時間內完成功能性檢測。

蔡孟裕說,已增加管理彈性如替代檢測、增訂有條件免測規定,解決無效數據與避免非必要檢測問題,並整併2項公告與20項規定,方便業者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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