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范雲、江永昌、黃世杰昨因《家事事件法》實施10週年,偕同「婦女新知基金會」等民團,提出家事資源要充足、親子案件審理時間要迅速、子女交付執行要專業化等三項訴求。司法院回應指出,婦團所提出的意見,會滾動式檢討與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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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表示,家事事件本質,與家庭成員間共同生活衍生的衝突或無法和諧處理相關,為徹底、妥速解決爭端,家事事件法採「調解前置制度」,並明定未成年子女保護原則;自2019年起推動「子女最佳利益為本位」計畫後,2021年一審法院家事調解成立率逾60%;近兩年家事訴訟事件、婚姻及親子非訟事件新收件數,均呈下降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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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指出,已成立「少家法官專業優化諮詢委員會」,研議一審法院「一元二軌司法優化計畫」、二審法院「二階段專業優先及集中化機制」等議題,完備少家專業法官遴任機制,落實專業優先原則,並評估設置少家專業司法系統等可行方案。另外也將提升家事司法團隊,法官、家事調查官、司法事務官、家事調解委員及程序監理人等的專業職能。
家事事件法第五編、家事事件審理細則第五編,已就執行名義的履行及執行,設有相關規定。司法院也訂定了交付子女或被誘人強制執行事件作業要點、少年及家事法院受囑託辦理的交付子女與子女會面交往強制執行事件要點,各法院執行處認有必要,也可請家事法庭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