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結束,朝野達成共識,本會期不開臨時會,距離上次沒開臨時會,已是2015年。立法院每年2月至5月底及9月至12月底是法定集會期間,此明定於憲法之中,至於6月到9月中間長達3個月的「國會暑假」,過去曾掀起放太多假及臨時會濫開等批評聲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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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我國憲法最早擬訂之時,中華民國統治疆域並非僅有台、澎、金、馬,亦包含大陸地區。因此,立法院為配合其它各省市委員交通及選區狀況,才會制訂長達2至4個月的休會期間。
不過,近年延會、臨時會已成常態,各界都傳出檢討修訂法定會期聲音。但憲法修訂需經由公民複決,成本極高,除非朝野有高度共識,否則勢必難以開啟修憲大門,因此,盱衡當前政治環境,唯有經由朝野協商將常態會期延會的方式,才能化解民眾對國會議員暑假放太久的批評。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要修改會期必須要修憲,但修憲有立委四分之三出席、同意的高門檻,且公民投票很困難。若要修法改變會期,到底要修到多長?開到幾月?現在要改都是不可能。
柯建銘說,過去有人罵過臨時會常態化,但立法委員開會罵、不開會也罵。臨時會是憲法有規定,現在有很多法案、預算、朝野協商,時間不夠用,就需要開臨時會,曾經開過3次、一路開到8月底,若沒需要就不用開。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如果會期即將結束仍有重要法案未審完,有延會或臨時會兩種方式,在實務運作上都沒有困難性,但若要動用修憲,不但門檻很高,也勞民傷財,實在沒有必要修憲,過去即使沒有修憲,立法院過去透過現有應變方式,在審查預算、法案修訂都不會有問題,不會因為法案審理進度較慢就影響政府運作。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邱顯智指出,臨時會變常會必須要修憲,但要談修憲,應優先討論廢考監等基本權利,不應該把臨時會納入修憲的討論。
邱顯智說,會開臨時會是因為立法院議事效率不夠好,若召委都能好好排案,不要排跟修法議程無關,或是不知所云的考察,相信不需要臨時會,相關預算和法案都可以在期限內審查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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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立委高虹安則表示,以過去兩年半在立院的工作節奏,開議期間立院常是各個委員會平行推進各種議題,很多題目其實是需要平日有累積研究並和民間交流,才有可能在很短的時間做出反應,正確判讀、有效問政。立院的休會,並不應該是立委團隊的假期,而是進行議題盤點、探索研究以及和基層深入對話的重要且必要的轉換期間。
高虹安認為,立院現在運作的問題其實應該是探討如何更善用開議期間,而不是像前兩年那樣,正式會期因為政治議題而進度停擺延宕,才會導致一直在開臨時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