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區公所小編猝死 家屬要求國賠遭拒!今遞狀提起訴訟

▲新北市金山區公所小編陳嘉緯過勞猝死案,其父陳國煌(中)及律師等人25日到基隆地方法院提出國家賠償民事訴訟,聲明被告金山區公所應給付陳嘉緯父母共新台幣836萬餘元。(圖/讀者提供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傳真 111年5月25日)
中央社-2022-05-25 20:20:00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25日電)新北市金山區公所小編陳嘉緯疑過勞猝死案,家屬請求國賠,市府決議拒絕賠償,家屬今天到基隆地院提出國家賠償訴訟,聲明被告金山區公所應給付陳嘉緯的父母共新台幣836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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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緯的父親陳國煌、委任律師關治維等人下午到基隆地方法院遞狀,提起國家賠償民事訴訟。

陳國煌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兒子陳嘉緯往生前有人叫他不要對外談過勞,之後還有3人要他不要提國賠,不然就要打斷他的手腳,3人說完後就離開了,也沒提到來自哪個單位,因為擔心家人安全才會沒有報警。

陳國煌說,兒子告別式過後,區公所等單位連一通電話慰問也沒有,今天適逢兒子冥誕,如果兒子沒有往生,一家人會過得很快樂,「我寧願嘉緯不要死,錢我也不要」,新北市長侯友宜也曾承受喪子之痛,希望侯友宜能瞭解弱勢者的甘苦。

陳國煌表示,他不希望兒子被抹黑成自願加班等,要替兒子主持公道,兒子在社會上沒做到的地方,在他活著時會替兒子執行任務,也希望新北市政府的長官不要再抹黑兒子,還給兒子公道,「該補償嘉緯的也要補償」。

關治維指出,在整起事件過程的調查資料,包含監察院的報告,都有很明確指出陳嘉緯過勞原因與公部門的相關性,非常遺憾新北市政府及金山區公所仍選擇拒絕國賠,因此今天陪同家屬到基隆地院提起國家賠償民事訴訟,希望新北市府和金山區公所能正面、積極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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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區公所自民國106年11月起,以秘書室課員職務代理人名義晉用陳嘉緯,擔任新聞聯絡人兼新媒體小組長,負責新聞聯繫、首長行程紀錄,也與各課室職員經營社群,陳嘉緯109年8月4日在家中猝死,過世時29歲。

家屬之後請求國賠,經新北市政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調閱陳嘉緯電腦資料發現,陳嘉緯是自願加班處理事情,非金山區公所主管強迫要求加班,決議拒絕賠償。對於家屬提出國賠訴訟,新北市府法制局副局長許宏仁表示,全案現已進入司法程序,市府尊重司法判決。(編輯:張銘坤)11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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