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政策隨著疫情不斷滾動調整,引發不少防疫險理賠的爭議。有關核保、理賠五大原則姍姍來遲的評論,金管會今(24)日公開強調皆於第一時間即對外回應處理,並無姍姍來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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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針對外界指責金管會「核保、理賠五大原則姍姍來遲」及「金管會應扛責止血之評論」,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與保險局局長施瓊華今天下午共同出席金管會例會特別提出五大澄清聲明。
首先,針對爆量的防疫保單,金管會指出今年4月29日即函請保險公司加派人力儘速辦理核保等事宜。
而今年5月15日有消息傳出部分公司以複保險為由婉拒投保,金管會說,當日隨即對外說明防疫險無複保險問題,一經核保完成,保險公司即依約負保險責任。
另外,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在今年5月7日說明數位健康證明載明確診者相關資料並提供驗證機制,金管會表示,在隔日,也就是5月8日時立即邀集業者研商據以作為確診理賠的證明文件,並在5月4日即函請保險公會研訂理賠實質審查指引。
對於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在今年5月16日宣布增列0+7以篩代隔措施,金管會指出,在5月17日立即對外說明,民眾如果維持3天居家隔離+4天自主防疫,受有隔離處分且有隔離事實,保險公司都應予理賠。
此外,關於「保單上說『確診即理賠』,業者卻搞出『投藥重症』才理賠」一事,金管會說明,防疫保單給付內容包括「確診」、「確診住院日額給付」等,媒體評論誤將兩者混為一談。
依照契約條款約定,「確診住院日額給付」應該經由醫師診斷必須入住醫院且接受診療為前提,配合疫情指揮中心於本年4月8日公布「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管理指引」,考量醫院醫療量能,金管會表示,已協調業者,同意原應入住醫院經改為居家照護並接受治療者,得比照一般住院日額給付,這項說明已於4月19日對外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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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關於「金管會任由業者推賣防疫保單」的爭議,金管會說,保險商品在銷售前或銷售後的風險控管均有一定的監理要求,而且金管會保險局在今年年初,鑑於疫情變化及風險屬性的改變,已函請保險公司檢討風險控管機制。
對於風險管理上有需要檢討改進的地方,金管會表示會參考各界建議,督導保險公司強化相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