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18)日審查監察院副院長被提名人李鴻鈞人事案。李鴻鈞指出,他將遵守4個原則,包括超越黨派、公正中立,追求公義、不問私利;恪盡職責,謹守分際;讓「國家人權委員會」更有力;強化交流與世界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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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鈞說,時隔2年多,再次站在熟悉的立法院議場,心中感激也有壓力,這是一份挑戰與承擔。長期他都坐在立院位置上,站在台上心情五味雜陳,也非常緊張,昨天晚上徹夜難眠。
李鴻鈞表示,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5項「監察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超脫黨派、中立公正,監察委員不受外力干擾行使職權,是外界對監察院最基本的要求。因此,他將辭去親民黨秘書長職務,退出任何政黨活動,全心投入監察院的工作,依法行使職權。
李鴻鈞指出,對於監察院的功能與存廢,在修憲程序完成前,他將依法行使監察委員、監察院副院長的職權,讓監察院發揮應有功能,保障人民權益,他也預為因應憲政體制之變動,確保制度轉換與功能承接的順暢。
李鴻鈞說,他將盡量列席各常設委員會議,以加快瞭解、學習監察院業務;在特種委員會共同致力監察法規及監察權行使相關法規的研究與檢討,必要時邀請相關學者專家列席,多方聆聽專業意見,讓討論更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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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國家人權委員會部分,李鴻鈞說,他會監督、檢討並建立指標衡量施政的人權標準,從而自結構上、制度面改進被調查機構的執行與法令,偵錯、導正。
強化交流與世界接軌部分,李鴻鈞指出,身為地球村一員,更要走出去,與世界一起進步。未來,他也會繼續懷抱這樣的態度,與監察院同仁一起積極推行人權外交,推進無論是與人權組織、各國人權機構、學者專家的國際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