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曼尼製作公司拍攝的影集「初擁」今年3月在苗栗神仙谷拍攝時,發生攝影師和收音助理死亡事故,案發後發現製片公司並未提供妥善安全措施,讓影視產業工安議題受到各界關注。文化部次長蕭宗煌今(16)日在立法院教委會表示,已盤點各類影視補助要點,明訂補助項目包含職業安全維護相關經費,將「職業安全」列入評選項目,並預計在9月底前提出各類型藝文工作的承攬或委任契約範本,保障藝文從業人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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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教委會今天邀請文化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勞動部職安署就「影視與劇場工作安全應如何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進行專題報告。
蕭宗煌在報告中指出,文化部配合勞動部於5月1日施行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已明確規定,政府機關辦理藝文採購,必須為勞務提供者投保職災險;並遵照委員會決議,目前正和勞動部及藝文公協會合作,預計在9月底前,提出各類型藝文工作的承攬或委任契約範本。
針對契約範本,蕭宗煌說,範本不可能通通適用,會針對不同的環境、勞動條件訂定不同的範本,盡量極大化,幫不同的勞動者訂定不同的勞動契約範本。
另外,目前影視局已全面盤點各類影視補助要點,明訂補助項目包含職業安全維護相關經費,並將「職業安全」列入評選項目,具體要求獲補助者遵守勞動法規,必須進行風險評估,提供工作安全計畫,參與職業安全訓練課程等。
蕭宗煌表示,不論劇組是否獲得文化部補助,劇組向影視局申請協拍服務時,必須提供「拍攝場地風險評估建議清單」、「安全維護計畫自行確認表」,若是高風險狀況,像高吊、下墜風險、特技動作或是水下作業、爆破等等,都必須提供相對應安全防護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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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會持續瞭解劇組需求,另外,在劇場方面,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國家兩廳院、台中國家歌劇院,以及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皆訂有劇場勞工安全、場地安全相關規範,也辦理研習課程,宣導劇場安全規範;地方場館則邀集劇場專業委員檢視場館安全性,並提供相關諮詢,要求落實職安規範和勞動權益。
除政府機關外,文化部也和民間表演藝術公協會合作,如台灣技術劇場協會、台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等,持續合作辦理相關研習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