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高嘉瑜今(14)日在臉書PO文表示,「這次防疫保單之亂,富邦帶頭做最壞示範,明白表示重複投保者一率拒保,但許多續保戶已承保、扣款,富邦卻自行認定為重複投保,單方面想要退保毀約,見識到大財團在為難中急著抽身的醜態。」,另外陪同隔離保單賠不賠,民眾搞不清楚,同時批評金管會的擔當與態度在哪?為此,富邦產險與金管會都對此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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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富邦產險今日回應表示,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7條規定,保險公司須瞭解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保險需求及適合度,及投保險種、保險金額等與要、被保人實際需求是否具有相當性,並得依此進行核保審核。
富邦產險指出,又因現行疫情政策及趨勢,被匡列而居家隔離的天數變少,且病毒變種後對人體之危害以輕症為主,民眾因確診及隔離而產生的實際損失與2020年、2021年疫情爆發的狀況已有明顯差異,同時基於保險之損害填補原則,公司自5月14日起,針對核保審查中之被保險人,若已持有本公司或其他保險公司有效防疫保單者,將發送婉拒承保通知,收到通知的客戶可依通知內容完成退費流程,若民眾有任何疑問,可洽服務人員或致電免付費服務電話。
針對近來防疫保單的爭議,外界質疑防疫保單是保險局要求開賣的?金管會也聲明保險局曾於2020年5月19日召開會議,主要是因立法委員問政,考量政府編列鉅額預算辦理紓困,造成財政負擔,建議參考農業保險以政府補助保費方式,研擬由商業保險提供保險保障,將中小企業、小規模營業人業務補償,及所屬勞工醫療保障或薪資補償,以保險方式提供保障,取代政府紓困。
產險公會依該次會議紀錄擬具「企業型及個人型定額給付紓困化保險商品」建議方案,其性質為中小企業及所屬員工之紓困保險化,與個人防疫保單無涉,復因該方案涉及政府保費補助等事宜,因此未成案。而媒體報導保險局要求業者辦理防疫保險,並非事實。
至於陪同隔離防疫保單不理賠部分,金管會表示有關隔離費用補償保險金,於防疫保單中多約定,以被保險人因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受衛生主管機關開立隔離通知書,而接受隔離處置者為前提,是以未成年子女如確診,其父母經衛生主管機關依規定開立隔離通知書者,保險公司即應依契約約定予以理賠。
又未成年子女之同學確診,該未成年子女依規定受隔離處置時,其父母僅是基於生活上共同照顧之需求,經主管機關彈性准予隔離期間在隔離地點同住,不受一人一室之限制,此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Q&A:Q54. 「接觸者居家(個別)隔離相關措施問答輯」之Q9可參照,因此以該隔離處置並非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所定,與確診病人接觸之隔離處置,保險公司依契約約定尚難予以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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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已請產壽險公會儘速擬具理賠實質審查指引,以利後續理賠處理,並就民眾較廣泛發生之防疫保險疑義之實務問題,作通案性的說明。另就個案爭議部分,已請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指派專人提供消費者諮詢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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