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劑新冠疫苗5/16開打!指揮中心:「3類人」符合資格

▲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 2022年第3 次會議決議,建議下列對象接種第一次追加劑間隔5個月後,可接種第二次追加劑,並自5月16日起實施。(圖/台中市政府提供,2022.05.07)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2022-05-14 14:12:41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4)日表示,由於國內正處於COVID-19廣泛社區流行期間,為降低COVID-19感染後中、重症風險,經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 2022年第3 次會議決議,建議下列對象接種第一次追加劑間隔5個月後,可接種第二次追加劑,並自5月16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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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65歲以上長者

(二)長照機構住民

(三)18歲以上免疫不全及免疫力低下且病情穩定者(即建議接種基礎加強劑之對象),包含:
1.目前正進行或1年內曾接受免疫抑制治療之癌症患者
2.器官移植患者/幹細胞移植患者
3.中度/嚴重先天性免疫不全患者
4.洗腎患者
5.HIV陽性患者
6.目前正使用高度免疫抑制藥物者
7.過去6個月內接受化學治療或放射線治療者
8.其他經醫師評估因免疫不全或免疫力低下,可接種基礎加強劑者

前述對象不論先前劑次接種廠牌,第二次追加劑可接種Moderna COVID-19疫苗半劑量、BioNTech COVID-19疫苗全劑量或蛋白質次單元之高端、Novavax(目前尚待原廠進口供應) COVID-19疫苗全劑量。

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目前我國COVID-19疫苗接種率第1劑約85.5%、第2劑約80.6%、追加劑約62.3%,為維護長者及高風險族群健康,請尚未接種完整疫苗者,儘速接種,以降低因感染COVID-19造成之重症、住院或死亡風險,符合第二次追加劑接種間隔者,自5月16日起亦可進行接種。若先前劑次有發生不良反應者,建議以其他不同製程疫苗接種,如接種Moderna、高端、BioNTech產生過敏,可接種AZ。另針對65歲以上接種COVID-19疫苗者(包含接種第一、二劑及第一、二次追加劑),地方政府亦可提供500元(含)以下衛教品之措施至5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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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提醒,請民眾前往接種COVID-19疫苗前,應備妥健保卡或其他可證明身分之證件,亦請記得攜帶「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並於接種前評估時,說明過往疫苗接種史,以利醫生評估。另近期天氣多變,對於近期身體具狀況或慢性病情不穩定者,請於身體狀況較穩定後就近前往接種。接種後亦請多加留意身體狀況,多喝水多休息,並請家人協助注意,如有持續發燒超過48小時、嚴重過敏反應如呼吸困難、氣喘、眩暈、心跳加速、全身紅疹等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釐清病因。(編輯:孫唯容)

▲第4劑疫苗開放施打,3對象符合資格。(圖/指揮中心提供)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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