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職會長,現任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所推動的《運動發展條例第26條之2》,今天正式通過,也就是說,未來在職棒、職籃企業投入運動產業,企業可獲得更多抵稅優惠,鼓勵企業投入運動產業,促進運動產業發展,如今正式通過,也將在6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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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發展條例第26條之2》主要是鼓勵營利事業可透過體育署專戶捐贈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之主辦單位,可於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將捐贈費用以150%列為當年度營利事業捐贈費用,較原先第 26 條提供營利事業捐贈體育運動以100%列為當年度營利事業捐贈費用更為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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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教育部體育署、財政部,已在昨日正式通過此法案,訂定「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及捐贈費用加成減除實施辦法」,鼓勵國內企業舉辦大型運動賽會,推動運動相關人才,並擴展未來運動相關事務,以增加「體育強國」的封號。
未來中職、PLG、T1以及各運動項目,都可以里用此法案,讓更多人受益,並且鼓勵企業投入運動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