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北市府工務局公燈處弊案,查出處長陳榮興、花卉試驗中心主任宋馥華明知陽明山國際大旅館侵佔公有地,遭追徵補償費,仍讓業者持續佔用;技工張家豪、黃銘鴻涉收賄、圖利廠商。檢方今(11)日偵結,起訴陳榮興、宋馥華等11名官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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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廉獲報,陽明山國際大旅館違法佔用公有地當作停車場,須支付補償費130萬元;然而,依照公燈處規定,若業者限期內返還,可減收補償費。業者依規定繳清減免的40萬元補償費後,公燈處已設圍籬,但業者仍繼續佔用。2020年1月間,宋馥華明知旅館業者繼續佔用土地卻不作為,宋甚至派員拆除圍籬,涉嫌圖利業者補償費9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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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公燈處技工張家豪、黃銘鴻負責路燈會勘、施工及發包採購業務,涉於2019年間協助4家業者取得較易施工及利潤高的品項施作,4家業者分別交付賄賂、提供飲宴招待,涉嫌行、收賄;業者林良益因公司驗資不實,涉嫌違反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