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民眾可透過APP進行抗病毒藥物配送,但口服藥應於5天內服用,對此,今天(10日)有記者發問詢問,若符合用藥條件的高風險病人,因行政流程不順,導致沒在5天內得到藥物,國家是否會進行賠償,指揮中心陳時中則回應,國家不會進行賠償,更比喻「就像你感冒要吃抗生素,但沒吃到,國家要不要賠?這樣講法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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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中補充解釋,並不是5天內吃就會好,如果超過天數沒吃就會更嚴重,這只是建議,病毒若未達高峰,照此天數服藥,能讓病毒複製能力相對降低,另外也再次強調藥品是盡可能有效時間內使用,但無法強制怎麼用。(編輯:陳苾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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