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已被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逾兩年,有專家呼籲,為避免癱瘓醫療量能,應將其調降為第四類傳染病。對此,今(9)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指出,待本波疫情過後會做準備,可能於7月中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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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條,中央主管機管應依致死率、發生率及傳播速度等危害風險程度高低分類疾病,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自2020年1月15日起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以強化疾病監測及防治。
對此,陳時中今赴立院衛環委員會,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透露,等這波疫情過了以後,才會開始做準備,第五類跟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有很大不同,第五類有強制管制,第四類就是一般管制。
面對媒體追問是否可能於7月中實施,陳時中則回「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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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第一類法定傳染病包含狂犬病、鼠疫、天花、SARS,第二類法定傳染病為登革熱、瘧疾、白喉、麻疹等,第三類法定傳染病為破傷風、百日咳、梅毒、淋病等,第四類法定傳染病包含李斯特菌症、水痘併發症、恙蟲病、肉毒桿菌中毒等,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包含新冠肺炎、新型A型流感、黃熱病、伊波拉病毒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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