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降新冠肺炎等級?專家贊同可解行政延宕:現在就能做

▲新冠肺炎已被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逾兩年,有專家呼籲,為避免癱瘓醫療量能,應將其調降為第四類傳染病。(示意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記者許若茵/台北報導-2022-04-30 17:01:05
新冠肺炎已被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逾兩年,有專家呼籲,為避免癱瘓醫療量能,應將其調降為第四類傳染病。對此,行政院前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中區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指揮官、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內科部感染科主治醫師王任賢接受今(30)日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採訪時認為,現階段已非緊急狀態,可立刻調整新冠肺炎法定傳染病等級,並持續朝減災防疫,也能解決行政延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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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條,中央主管機管應依致死率、發生率及傳播速度等危害風險程度高低分類疾病,現行第一類法定傳染病包含狂犬病、鼠疫、天花、SARS,第二類法定傳染病為登革熱、瘧疾、白喉、麻疹等,第三類法定傳染病為破傷風、百日咳、梅毒、淋病等,第四類法定傳染病包含李斯特菌症、水痘併發症、恙蟲病、肉毒桿菌中毒等,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包含新冠肺炎、新型A型流感、黃熱病、伊波拉病毒感染等。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自2020年1月15日起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以強化疾病監測及防治。不過前疾管局局長蘇益仁與前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今投書媒體呼籲,應將無症狀及輕症感染者排除為第五類傳染病病人,或改列為第四類傳染病病患,避免癱瘓政府機器及醫療的正常運作。

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於疫情記者會中承認,確實有考慮將新冠肺炎從第五類調降至第四類,且這樣的日子一定會到,不過還要看實施的時機點。

王任賢受訪時解釋,法定傳染病分為五類,第一類法定傳染病為國際高度關注傳染病,第二類至第四類為地方傳染病,差別並不大,第五類則為新興傳染病,因為不知其來龍去脈,需要使用強度較高的手段處置,所以第一類與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得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王任賢進一步分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屬於超《憲法》的任務編組,可以跨越《憲法》徵調、徵用或動員人民、物力與媒體協助防疫,國家因為有此制度,在新冠肺炎進入台灣初期,總統不下達緊急命令的情況下,能夠讓國際關注的傳染病得到很好的控制,「這是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一個功勞」。

不過王任賢也認為,防疫已走向減災與解封,現在並非緊急狀態,持續使用強力管制手段基本上已違反《憲法》,會對政府形象傷害很大,因此可以將新冠肺炎調降至第二至四類法定傳染病,如同流感併發重症也從原先第一類法定傳染病已降至第四類法定傳染病,僅有重症才要通報,輕症不必特別處置,「你看他現在也是慢慢走這條路!」王指出,現在輕症病患居家照護,之後也可比照流感,輕症民眾只要在家休息,不用報備與管理。

隨著本土疫情持續延燒,確診人數快速增加,基層衛政人員疲於奔命,行政程序延宕,王任賢提到,若將新冠肺炎排除在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外,「所有問題全部解決!」,就如總統蔡英文強調的重症求清零、輕症求控管、正常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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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任賢建議,只要疾管署決定,就可以調整新冠肺炎法定傳染病等級,指揮中心也可解散,「現在就可以提」,防疫政策就改回流感模式,持續朝減災進行,他也呼籲,政府要對人民「認知作戰」,安撫民眾對染病不用恐慌、對立,逐漸恢復正常生活。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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