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酒駕歪風難止,為了嚇阻酒駕,之前修法規定累犯者將可公告其姓名、照片以及違規事實,以此作為警惕。而高雄市交通局也於今(28)日公告5位酒駕累犯的無馬賽克照片與全名,呼籲民眾不要再心存僥倖,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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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交通局指出,4月28日初次公告酒駕累犯名單有5位,他們皆是在109年至111年期間第1次酒駕,又於111年4月初第2次酒駕被警方攔下開單,符合酒駕新法10年內酒駕累犯須公告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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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也再次呼籲,除了勿酒駕外,也勿宿醉上路,如需赴飲酒場合或飲酒後隔日,可以善用捷運、輕軌、公車或計程車等大眾運輸工具往返,飲酒後可以尋求酒後代駕、家人接送等。以免酒駕違規,除需繳納罰鍰,吊扣(銷)駕駛執照、參加道安講習外,累犯者並將公告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得不償失。(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