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今(27)日進行財政經濟業務質詢,對於台中購物節的效益,民進黨市議員陳淑華批,沒有實質創造多少市民、店商家的收入;所謂消費金額集中在建商、大汽車商、大百貨商;只增加抽獎登錄金額,沒有創造營業收入。質疑到底是購物節還是「購屋節」。今年舉辦購物節又想辦還要加碼,甚至追加預算,要求計劃提出,說明清楚如何用。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陳淑華指出,市府去年追加的3.5億是用來辦理中央振興券加值計劃,卻變成將原先購物節3千萬的預算加碼,根本沒有達到加值目的,整體方案沒有乘數效果,不僅沒顧及小民經濟,無法讓基層經濟有感。
陳淑華說,去年台中購物節今年還在辦理,辦到現在,從前置作業到招標,到延期,到抽獎兌獎困難,今年2月還有3千7百多件需要遞補,到現在還未結案。
陳淑華痛批,最令人質疑的,市政府官方網站在民眾中獎後,就會發簡訊給中獎人,請中獎人登錄,然後會顯示中獎人需提供:中獎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帳戶影本、發票收據影本,市民專屬獎還需檢附全戶戶籍謄本,並張貼到專用表格,寄送到民間地址,民眾以為遇到詐騙,近6萬份的重要個資,就這麼輕忽的寄到民間公司;有身份證影本、有銀行帳戶資料、有消費資訊、有全戶戶籍謄本。得獎者的個資暴露無遺,萬一外洩,難以彌補。
陳淑華批,去年購物節還沒結案,高調舉辦的台中購物節今年又要辦了。今年11月26日選舉,市府打算擴大舉辦,要追加預算;以市府的處理事情,是否又會拿來配合選舉操作,搞成選舉活動。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經發局長張峯源表示,公款兌獎有一定程序,去年台中購物節現金獎項除由機關委外的兌獎小組初步審核中獎民眾個資,尚需核對中獎發票號碼、金額及日期等中獎要件,同時主辦單位亦會進行複審。活動委辦契約書並敘明個資保密條款,委外廠商因執行契約需要,而蒐集、處理或利用民眾個人資料,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範,若有違反,致民眾個人資料遭不法利用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機關亦得依契約規定課處廠商違約金。
張峯源指出,今年台中購物節預計年底11、12月辦理,因去年活動成效良好,有效帶動台中在地店家營業額,中央今年振興政策尚未出爐,今年市府預計比照去年購物節擴大舉辦,至於追加多少預算,將再內部討論實際金額並充分規劃後後於下一會期提交正式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