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7日電)聯維有線電視董事長李錫欽涉嫌侵占收視費近新台幣1.7億元,北檢去年4月發動搜索、約談。李男坦承未將收視費列入公司帳,台北地檢署今天依證券交易法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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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起訴指出,聯維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錫欽涉嫌自民國100年至110年間,指示客戶帳務組人員,將派員親赴收視戶收取的收視費現金,逐日彙整後交給財會人員,再存入吳姓特助等人的帳戶。
此外,李男也指示集團門市櫃檯服務人員,將臨櫃收取部分收視費現金,存入吳姓特助等人的帳戶,相關收入均未記入公司帳冊。
北檢清查,李錫欽涉嫌侵占近1.7億元,李男坦承未將收視費列入公司帳,目的是不想讓頻道商了解聯維的真實獲利以利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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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偵查後,認為李錫欽涉犯證券交易法侵占、財報不實等罪嫌,今天提起公訴。
另一方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今年2月間討論聯維申請換發系統執照以及提報營運改善計畫討論案,以聯維財務、內控制度出現問題等事由,開罰新台幣400萬元,並要求在今年8月30日前撤換、變更現行董事長與2名監察人名單。(編輯:張銘坤)111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