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蔡英文提名現任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邢泰釗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立法院院會今(26)日上午進行人事同意權行使,國民黨團認為邢泰釗有行政不中立之疑慮,因此全員不進場,拒絕背書,最終人事案在民進黨的人數優勢下,以65票順利通過,邢泰釗任期將至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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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江惠民任期將於5月7日屆滿,總統蔡英文提名邢泰釗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咨請立法院同意。法院組織法規定,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任期4年,不得連任。
經過立法委員約兩個小時的投票後,副院長蔡其昌宣告,領票委員65人、未領票委員48人,根據開票結果,邢泰釗獲得65張同意票、0張不同意票、0張無效票,並由蔡其昌宣布,邢泰釗獲全體立委過半數同意,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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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頭,國民黨團同時召開記者會,質疑檢察總長被提名人邢泰釗,過去在三中案、私菸案、303全台大停電等案件中採取政治性辦案,尤其對前總統馬英九,以「追殺」方式辦案,皆把政治擺中間,專業放兩邊,更是「辦藍不辦綠」,批評邢泰釗為民進黨立下汗馬功勞,讓蔡英文印象深刻,因此認為他不適任檢察總長。
邢泰釗為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民國74年司法官特考及格,司法官訓練所24期結業,歷任雲林、屏東、高雄等地檢察長,後升任金門高分檢、花蓮高分檢檢察長、法務部政務次長、台北地檢署檢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