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近期排審《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其中規定禁止電子菸、加味菸、細支菸販售。不過菸品消費者團體也提出5大訴求,認為要把所有新興菸品納入列管,不應剝奪使用者選擇權。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行政院今年1月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禁止吸菸年齡提高至未滿20歲,禁止電子菸等類菸品,不過加熱菸部分等於是有條件開放,業者製造或輸入前,要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
另外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前舉辦公聽會,衛生福利部次長石崇良也在會場指出,加熱菸品屬於菸草原料的加熱菸,採許可制,而像是電子菸的類菸品,不是以菸草為原料,因此全面禁止。
不少菸品使用者也曾到立法院抗議,並遞交陳情書至立院衛環委員會陳。菸品消費者團體認為,應將新興菸品視同紙菸,明定電子菸也是菸,一樣制定使用年齡、加收健康捐等相關稅收,同樣不能網路販售、廣告,並增加警示圖文。
菸品消費者團體提出5大訴求,包括把所有新興菸品納入列管,透過健康風險評估為市場把關;淘汰劣質品;嚴格執行出示證件購買菸品;推廣販售檢驗身份的檢舉機制。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另外應以青少年易受誘惑為由而禁止電子菸、加味菸和15公克以下的菸品,剝奪使用者選擇權;應再次舉行公聽會,同步邀請正反方代表、團體出席。